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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出台“八必须”助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

  发表时间:2019年04月12日  点击数:686 次

  新华社银川11月28日电(记者许晋豫)记者从宁夏应急管理厅获悉,为助推全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,自治区出台8条措施,通过必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、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等“八必须”为宁夏化工企业戴上“安全帽”。

  据宁夏应急管理厅介绍,八条措施规定化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,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总监,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。凡因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力或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力,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,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。

  化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投入保障规定,加大科技投入和应急物资储备,增强初期救援能力,安全投入不足的,一律纳入失信企业名单;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,凡未达到标准化要求的,实行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;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,如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,一律按法律上限予以处罚;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凡应由企业自查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隐患,被监管部门查出的,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处罚。

  在员工培训方面,化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,全体员工持证上岗并建立健全员工技能等级档案,凡员工未经培训上岗或相关培训证书过期的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

  此外,事故发生后,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“四不放过”原则(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、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、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、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),凡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涉险等事故的,除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议外,一律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原则追责问责。

  责任编辑: 邱丽芳